去年以来,经济诈骗犯罪在广州出现抬头趋势,不法分子以非法传销、高额回报、签合同等手法大肆敛财骗钱。广州警方于今年2月展开专项打击行动,截至目前,已查处6家非法集资公司,破获相关案件11宗,涉案金额至少6亿元人民币,依法刑拘30名犯罪嫌疑人。警方提醒市民尤其是中老年人,要提高对非法集资的警惕性和鉴别力,严防高额回报投资陷阱,发现受骗后应立即报警。
传销出现新伎俩
据广州警方介绍,去年底以来,以惯用伎俩——非法传销的非法集资犯罪活动在广州有所抬头,一些群众特别是中老年人上当受骗,造成了巨额财产损失。而在这些传销犯罪中,犯罪手法出现了新的特点,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通过互联网传销而非法集资。
日前,广州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便破获一起网上传销虚拟服务器的非法经营案。据查,广州盛×联合公司的郭×、崔×东两人自2006年6月至2007年8月间,利用互联网进行传销,推销所谓“虚拟服务器”,以所谓“振兴民族科技”为幌子,采取与被骗人签频道运营合作协议书的形式,半年内骗取1000多名群众投资款2亿余元。
破获参茸传销案
此外,广州警方还侦破了一些传统的“传人头”式的传销案件。上月4日,海珠区警方便侦破了“北京×源国际集团公司”传销案。疑犯郭×娟等人以所谓“北京×源国际集团公司”为幌子,打着“直复营销”参茸产品的旗号,大行传销之实。公司建立了一个“金字塔”式的业务员人际关系网,把员工分为普通、初级、中级和高级四个级别,规定申请人交纳3800元购买1份参茸产品,填表后即可成为普通业务员;普通业务员每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业务员就可分别晋升为初级、中级和高级业务员。业务员每直接发展一名下线可分别取得700至1700元的提成,业务员不论级别每间接发展一名业务员均可获得350元的提成。为逃避打击,该公司还实行会员分家管理,只能上级对下级单线联系,不准下级联系上级业务员;成员之间以网络代号称谓,以假名行事。据悉,该案涉案金额十分巨大,目前警方仍在统计、审查中。
发行“股票” 2500多人被骗3.5亿
据介绍,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近年来经济犯罪的另一典型手法。警方表示,这类诈骗多以发行所谓的股票、债券、彩票或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以期货交易、典当以及假借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种种名义诱骗事主。
近期,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破获了广州市××联科技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据查,自2004年以来,该公司的张×川和肖×英等人以年利率25%的高额利息回报为诱饵,在天河北路中信广场、体育东路平安大厦、天河东路华平街的三个“办公”地点擅自发行所谓的“股票”,向防范意识较为薄弱的中老年市民非法集资。至2007年12月,已有2500多名不明真相的群众参与“投资”、涉案金额高达3.5亿多元。
虚假合同 投资开店骗60余万
在经济犯罪案件中,不法分子还以投资合作生意、签入股合同、入股分红等名义进行诈骗。
今年年初,海珠区公安分局侦破了广州圣×发展有限公司合同诈骗案。嫌疑人何×使用虚假资料成立公司,在2008年4月中旬以投资购买该公司原始股为名,开出33%的年利,声称每投资5万元即可获得公司两万原始股,成为股东后,还可得到免费旅游、免费取得公司部分产品等优惠,诈骗7名群众20.8万元。
今年2月11日,天河区警方破获了广州飞×企业管理公司以假合同非法集资案。据悉,飞×公司员工孙×等人在去年9月至11月间,以投资连锁餐饮酒楼可获得投资额5%的高额回报为诱饵,诈骗20名事主,非法吸收存款60余万元。
防范非法集资犯罪四大招数
广州警方提醒市民群众,提防经济诈骗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防范:
1.摒弃暴富心理和贪念,千万不要被所谓的高额回报蒙蔽;
2.拒绝传销,不要参与各种形式的传销活动,所有的传销活动都是非法的,投资者不要参与此类活动;
3.拒绝所谓的“投资咨询”、“产权经纪”等不具备证券经营资格的中介机构的推销。没有经过中国证监会批准的中介机构,通过网络、电话、信函、推介会、说明会等方式推销股票、基金、期货等证券类产品的,都是违法的,都是骗局,投资者参与此类非法证券活动,也不受法律保护;
4.市民尤其是中老年人,在遇到变相传销、高额回报等非法集资诈骗行为时,要及时向政府部门咨询、举报或提供线索。一旦发现上当受骗,要立即报警,配合警方侦查打击,切勿为了追加投资回报被犯罪分子所怂恿和愚弄,继而帮诈骗公司说情,干扰公安机关正常的执法行动。